中國書(shu) 法蘭(lan) 亭獎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(hui) 、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主辦的中國書(shu) 法藝術最高專(zhuan) 業(ye) 獎項。第五屆中國書(shu) 法蘭(lan) 亭獎原定2014年10月31日截稿,經研究決(jue) 定,截稿日期延至2014年11月15日。現對第五屆中國書(shu) 法蘭(lan) 亭獎“佳作獎”投稿與(yu) 評審有關(guan) 事項補充說明如下:
1、書(shu) 寫(xie) 內(nei) 容: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、楹聯、文賦等(須在《投稿登記表》中標出原作者及篇名,附作品釋文),提倡自作詩詞聯賦。書(shu) 寫(xie) 古代詩文者,要保持內(nei) 容的相對完整。自作詩文優(you) 秀者,在同等藝術水準情況下,優(you) 先作為(wei) 入展、獲獎的條件。
2、作品形式:評審中以作品的藝術質量為(wei) 第一要素,鼓勵作者專(zhuan) 心致力於(yu) 藝術創作。凡在形式上過度拚貼粘連、染色做舊、故意塗抹等,該作品在評審中將會(hui) 受到減分影響。已經寄出的作品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,可以在截稿之日前調換。
3、投稿數量:原規定每人限投一件作品,現修改為(wei) 每位作者可根據自己擅長的書(shu) 體(ti) 投稿,每一種書(shu) 體(ti) 僅(jin) 限投稿一件。
4、增設麵試:對入圍獲獎的作者進行麵試,麵試內(nei) 容為(wei) 現場創作和文化考查,具體(ti) 細則由中國書(shu) 協組織製定。
5、嚴(yan) 禁作弊:參評作品必須是本人真實創作,嚴(yan) 厲打擊代筆和抄襲行為(wei) 。評審期間將抽取部分入展作者進行麵試,接到麵試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麵試者,視為(wei) 自動放棄獲獎、入展資格。名單公布後,如發現代筆或抄襲者,或申報材料不實者,由第五屆中國書(shu) 法蘭(lan) 亭獎組委會(hui) 通知作者擇地現場麵試。經麵試確認非本人創作者,中國書(shu) 協將通報批評,取消中國書(shu) 協會(hui) 員資格,三年內(nei) 禁止參加中國書(shu) 協舉(ju) 辦的任何展覽和評獎活動。
6、文字審讀:評審中,加強對書(shu) 寫(xie) 內(nei) 容、文字正誤、篆法、草法的審查。提倡文化內(nei) 涵,注重文字規範。
7、希望老作者以及過去多次獲獎、入展的作者積極參加蘭(lan) 亭獎投稿,不斷攀登藝術高峰。“佳作獎”、“理論獎”獲獎情況將作為(wei) 今後參評中國書(shu) 法蘭(lan) 亭獎“藝術獎”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,作為(wei) 今後選拔中國書(shu) 協專(zhuan) 業(ye) 委員會(hui) 委員的重要條件之一。
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
2014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