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文館〔2023〕145號
四川省文化館
關(guan) 於(yu) 開展2023年度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中級專(zhuan) 業(ye)
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
館內(nei) 各部門:
為(wei) 做好四川省文化館2023年度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中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,現將申報評審相關(guan) 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評審範圍
在我館從(cong) 事群眾(zhong) 文化領域工作的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人員(不包括退休人員)。四川省文化館也可接收不能組建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中評委的全省各類性質的企事業(ye) 單位(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e) 單位)及其他非公有製組織委托評審人員的申報材料。
二、申報條件
嚴(yan) 格按照《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i) 保障廳關(guan) 於(yu) 印發<四川省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>的通知》(川文旅發﹝2023﹞80號)執行,詳細內(nei) 容可在文化和旅遊廳官網“職稱評審”欄查閱。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,由委托評審的單位自主確定。
三、申報材料種類
(一)單獨材料
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一式三份。經四川省文化館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(hui) 通過,並報文化和旅遊廳備案後,四川省文化館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四川省文化館(或委托評審單位)、個(ge) 人人事檔案各留一份。在該表“填表說明”頁和“基本情況”頁之間將承諾書(shu) 、學曆、學位證書(shu) 、現任技術職務資格證書(shu) 、身份證複印件依次膠訂成冊(ce) 。
(二)裝訂成冊(ce) 材料
以下7類材料須按照《中級職稱申報材料》目錄依序裝訂成一冊(ce) :
1.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複印件。
2.資格證件複印件:
(1)現職稱任職資格通知文件或證書(shu) 複印件。現任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屬確認的,還需附原同級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。
(2)學曆、學位證書(shu) 複印件或學信網查驗結果。根據省職改辦《關(guan) 於(yu) 轉發人事部〈企事業(ye) 單位評聘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若幹問題暫行規定〉有關(guan) 具體(ti) 問題的說明和印發〈企事業(ye) 單位評聘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有關(guan) 問題的補充意見〉的通知》(川職改〔1991〕8號)規定,從(cong) 事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工作後,取得較高學曆、學位的,如按該學曆、學位評審相應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,其從(cong) 事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工作的時間隻能從(cong) 取得該學曆、學位後開始計算。
(3)身份證複印件。
(4)承諾書(shu) 。申報人必須如實填報相關(guan) 信息,並簽訂《承諾書(shu) 》。
(5)繼續教育證明。按照學曆資曆條件年限要求提供《四川省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書(shu) 》複印件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的證明。
3.部門(單位)綜合推薦材料。內(nei) 容反映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政治思想、職業(ye) 道德、業(ye) 務水平、工作業(ye) 績、年度考核、任職期滿考核情況等。要求重點說明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工作業(ye) 績,對應符合的具體(ti) 申報條件,並提出對申報人員明確的推薦意見。本單位申報人員材料由所在部門出具,由部門負責人簽名。屬委托評審的,綜合推薦材料由所在單位出具,由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。
4.任現職以來本人政治思想和業(ye) 務工作總結。
5.年度考核情況材料。按照學曆資曆條件年限要求提供相應年度考核表複印件。
6.業(ye) 績材料。任現職以來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研究成果(含論文、著作、作品集、學術報告、專(zhuan) 題技術或學術、成果總結或證書(shu) )和獲獎證明等。所選著作、論文應與(yu) 本人專(zhuan) 業(ye) 密切相關(guan) ,並確屬本人創作的作品。如業(ye) 績材料不能反映所從(cong) 事工作、擔任角色等方麵情況的,佐證材料需由所在單位在單位內(nei) 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(wei) 5個(ge) 工作日,公示無異議,由所在單位出具情況說明。如申報人員提供有未公開發表的調查報告或技術分析報告,須嚴(yan) 格審核其真實性,由審核人簽字,注明“已審核,屬實”以及審核時間,並加蓋單位公章。
7.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。單位公示材料複印件、單位公示結果材料複印件、委托評審函複印件等。
四、申報材料要求
(一)所有申報人員由單位人事部門對其申報材料特別是論文、著作、獲獎證明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。所有複印件均須由單位審核人簽字,注明“原件已審,此複印件與(yu) 原件一致”以及審核時間,並加蓋單位公章。
(二)單位按有關(guan) 文件規定嚴(yan) 格把關(guan) 、審查核實。重點審核資格條件和其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。審核合格的,在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的“單位意見”欄簽署意見。
(三)單位對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應按照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i) 保障廳關(guan) 於(yu) 印發<四川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川人社發﹝2020﹞31號)精神進行公示,並在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的“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”及“單位意見”欄內(nei) 簽署詳細推薦意見、公示情況,並加蓋公章。
(四)申報材料必須真實、無誤。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(wei) ,取消當事人參評資格。
(五)所有申報材料用A4紙雙麵打印並用白色封麵膠訂成冊(ce) 。所有材料印章需為(wei) 鮮章。材料書(shu) 寫(xie) 潦草或複印件字跡不清而影響辨認效果者,後果自負。
(六)申報材料必須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包裝,原則上每人一袋,並在材料袋的封麵上附申報者基本信息、袋內(nei) 材料內(nei) 容目錄、委托評審單位人事部門聯係人、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。如有出版著作或作品集需提供原件的,可單獨包裝成原件材料袋(封麵注明申報者單位、姓名、聯係電話和擬評職務),並在封麵右上角用紅筆注明為(wei) “原件”。
(七)委托評審單位需填《一覽表》。
(八)所有申報材料報送途徑:
四川省文化館工作人員申報材料報至黨(dang) 群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審核、公示、推薦等程序。
非四川省文化館工作人員,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履行審核、公示、推薦等程序。如需委托四川省文化館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中評委對其單位人員進行評審,應向四川省文化館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委托函(含聯係人、電話、單位詳細地址及郵編)。評審結束後,四川省文化館群眾(zhong) 文化專(zhuan) 業(ye) 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評審結果反饋委托單位,由委托單位自主使用評審結果。
凡申報材料不齊、不規範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受理。
(九)除注有“原件”材料袋外,其他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,請個(ge) 人和相關(guan) 委托單位妥善保留相關(guan) 原始材料。
五、其它事項
(一)計算任職時間的截止日期為(wei) 2023年12月31日。
(二)材料報送時間:202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材料報送地點:四川省文化館(7樓704辦公室),成都市金牛區營門口路4號。聯係電話:028—87784053,郵編610031。
(四)附件請從(cong) 四川省文化館網站(https://www.scc.org.cn/)下載。
(五)材料領取。委托單位在收到評審結果通知1個(ge) 月內(nei) 取回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表》及原件材料袋,《專(zhuan) 業(ye) 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表》按要求裝入個(ge) 人檔案。逾期未領,責任自負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下載
四川省文化館
2023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