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(wei) 弘揚趙孟頫書(shu) 法藝術精神和中華民族優(you) 秀傳(chuan) 統文化,繁榮書(shu) 法藝術創作,推動中國書(shu) 法事業(ye) 健康發展,經申辦和協商,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決(jue) 定舉(ju) 辦第二屆“趙孟頫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覽。
一、舉(ju) 辦單位
主 辦: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湖州市人民政府
承 辦:湖州市委宣傳(chuan) 部 浙江省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
湖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(hui)
協 辦:浙江大東(dong) 吳集團有限公司
二、組織機構
第二屆“趙孟頫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組委會(hui) 由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和浙江省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、湖州市人民政府、湖州市委宣傳(chuan) 部、湖州市文聯共同組成。
第二屆“趙孟頫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評審委員會(hui) 根據《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評審委員會(hui) 產(chan) 生暫行辦法》組成和負責評選工作。
三、作品
1. 書(shu) 法:書(shu) 法作品字體(ti) 不限,豎式,不超過六尺整張(180cm×97cm,包括裝飾襯紙),不收冊(ce) 頁、長卷和刻字作品。投稿作品請勿裝裱。
2. 篆刻:篆刻作品寄印稿6-10方,附兩(liang) 個(ge) 以上邊款,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印屏上。評審結束後由組委會(hui) 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參展,原石歸承辦方所有,如不寄原石視為(wei) 放棄參展資格。
3. 範圍: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、書(shu) 法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;每人限寄郵件一次,投稿件數不限。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,化名重複投稿者不予評審。限於(yu) 人力,恕不退稿。
4. 費用:投稿作品每件收取評審費50元(請勿在信封中夾寄,海外投稿每件50美元),未收到參評費的作品不予評審。
5. 填寫(xie) 信息:請務必在作品背麵右下角用鉛筆正楷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性別、身份證號、常用通訊地址、郵編、聯係電話(固定電話、手機),草書(shu) 、篆書(shu) 請附譯文,或注明內(nei) 容出處。為(wei) 便於(yu) 準確登記,及時聯係作者,請另打印填寫(xie) 《第二屆“趙孟頫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投稿登記表》(啟事後附表格,可複印使用),連同身份證複印件、匯款單複印件,隨作品一並寄出。組委會(hui) 根據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記工作。
6. 備注: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實姓名,禁用筆名;發現臨(lin) 摹、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(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聯)不予評審;歡迎和鼓勵帖派行草書(shu) 風格作品。鼓勵書(shu) 寫(xie) 完整作品,不提倡拚貼、染色、做舊等形式。禁止一稿多投。
四、評審
1. 由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組成本次大展評委會(hui) ,製定評審細則、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。
2. 評審工作於(yu) 2014年7月舉(ju) 行,由主辦方核對原作準確無誤後,及時公布評審結果。
五、展覽與(yu) 出版
本展於(yu) 2014年9月在浙江省湖州市博物館隆重舉(ju) 行,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(含優(you) 秀作品20件)。本展開幕式前出版《第二屆“趙孟�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作品集》。
六、作者待遇和相關(guan) 責任
1. 向優(you) 秀作品的作者頒發獎金、證書(shu) ;入展作者頒發收藏費、證書(shu) ,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贈送本次展覽作品集一冊(ce) 。
2. 優(you) 秀作品作者獎金每人10000元,入展作品收藏費每人1000元。
3. 非中國書(shu) 協會(hui) 員作者作品入展本展,具備加入中國書(shu) 協條件之一。
4. 本次活動優(you) 秀作品作者獎金、入展作品收藏費、優(you) 秀及入展作品證書(shu) 由承辦方負責在展覽開幕後一個(ge) 月之內(nei) 發放。
七、征稿日期
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14年6月30日截止,以當地郵戳為(wei) 準。
八、收稿和匯款地址
投稿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三裏橋685號湖州市文聯“趙孟頫獎”辦公室收。 郵編:313000
電話:18305093310 0572―2122297
聯係人:茹鬱青 鄭 婭
參評費必須在郵局匯款,務必選擇商務匯款,匯款人手機號碼請留在附言欄裏,以便款到通知。
收款人:湖州市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
商務號:339900501
郵編:313000
聯係人:鄒誌紅
電話:18305085595
九、第二屆“趙孟頫獎”全國書(shu) 法作品展作品展覽組委會(hui) 辦公室
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展覽部聯係人:鄭培亮、李寧。
電話: 010-59759814 E-mail:zgsxzlb@163.com
十、其他事項
1. 凡是發現或舉(ju) 辦作者代筆、代刻等問題,經組委會(hui) 核實,事實清楚,證據確鑿,將視情節輕重,依據有關(guan) 規定分別給予處理。
投訴材料請寄: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A座616中國書(shu) 協展覽部。郵編:100083
2. 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。
3. 凡投稿者視為(wei) 認同並遵守本啟事各項規定。
4. 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 。
中國書(shu) 法家協會(hui)
2014年3月27日